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 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共有十一类:
(1)电工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3)高处作业;
(4)制冷与空调作业;
(5)煤矿安全作业 ;
(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 ;
(7)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 ;
(8)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 ;
(9)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
(10)烟花爆竹安 全作业 ;
(11)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扩展资料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实行教考分离制度,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推荐使用教材。
培训机构按照国家局制定的培训大纲和推荐使用教材组织开展培训。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或其委托的有资质的单位根据国家局制定的考核标准组织开展考核。
特别注意,”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与“特种作业操作证“是两种不同的证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种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