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和试用期

我在上海找到一家新公司,公司要求先实习三个月,实习期和试用期有什么区别?实习期公司有责任和我签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吗?谢谢!
一般公司工作前期都有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双向选择。实习生一般都是在校大学生,但我已经毕业一年多了。实习期也是双向选择吗?关于实习期限法律有没有相关规定?如果实习期公司没有签合同,没有交保险,我的相关权益如何保障?谢谢!

试用期被解聘或者达不到要求,应该怎么办?实习期半年后,还要试用期半年,这样合理吗?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01-17
实习期嘛就是对你的一个工作前的教育,让你学到工作需要的能力,学习其操作方法
试用期就是这份工作你掌握操作方法后再让你来做这份工作,看你能不能胜任这份工作
实习期公司有责任和我签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
第2个回答  2008-01-17
3个月内你可以公司也可以提出解约,不然至少也是一年的合约,那样解约的话,双方要协调。换句话说,你想跑没那么容易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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