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留言中看到有些读者好奇,总督和巡抚究竟谁大?
总督
清代总督制度,一般是正二品,加授兵部尚书,督察院右都御史衔者为从一品,另兼大学士衔者为正一品。辖一至三省。清代地方总督例兼兵部尚书,督察院右都御史。统管一省或两三省的军事、行政大权。漕督,河督因无地方责,授衔如巡抚, 嘉庆十二年定由尚书授者应否兼兵部尚书衔,疏请如总督。
巡抚
巡抚是中国明清时地方军政大员之一。又称抚台。巡视各地的军政、民政大臣。清代巡抚主管一省军政、民政。以“巡行天下,抚军安民”而名。清代,地方大员的品级为:总督,正二品:加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衔,从一品;加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正二品。巡抚,从二品:加兵部侍郎衔,正二品。
由此可以看来,总督的品级是略高于巡抚的。
那么来点实际的,总督和巡抚谁的军权大?
总督直接掌管的部队称为督标,相应的巡抚的部队称为抚标,这部分部队由总督或巡抚直接调配,但调动部队应通知中央的兵部或军机处,否则可能遭到弹劾。其将领由兵部任命,但总督巡抚也可直接任命,并报兵部备案。
各省的其他部队还包括有将军管理的驻防八旗,这部分军队督抚调动不了。部分专业部队,比如漕运、巡盐、河道等等部队,有各自领导管理,各省督抚通常也动不了。其他绿营兵有本省提督管辖,除直属提标以外,以下还有总兵、副将、参将、游击、都司、守备、把总等等各级军官,层层管理。提督受兵部和总督双重领导,在地方军队的指挥系统中属于总督的下属,但其任命通常由军机处直接任命,总督对提督只有参劾权,没有任免权。清政府把提督作为对总督的地方兵权的一种牵制。提督以下各级将领,高级将领如总兵、副将由中央任命,中低级将领由总督提名,中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