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山西太原当地一家公司就职一周,期间无人给办理入职手续,更没有签署劳务合同。现在我要离职,该公司部门负责人不给写入职证明。而且在此期间没有人与我明确说明过试用期周期,也没有人说过上班7天以内无工资,现在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索要这一周的薪资。去劳动仲裁可以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