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快车道上,前面两车临时停车没有开双闪。第三车过来发生三车追尾事故,第二车车上载了钢管超长车身,钢管直接把第三车副驾驶人员撞到头部死亡。请问各路大神第几车的责任多些。
交通事故
高速路上禁止停车,更何况在快车道。
货车禁止在快车道上行驶。
不得已停车必须打开双闪灯,在车后150以上放置警示牌。
以上三点前车均未做,因此前车显然要承担主要责任。同时,后车未及时发现前车情况采取措施,驾驶员自身也有一定责任,但还需要看具体情况。由于介绍太粗略难以进一步判断。略。
第一车行车记录仪拍到,第一车前边还有一车开着双闪没出事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