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8-02-21
按国家规定是提前一个月,所以你起码要提前一个月提出,公司人力资源部会开始招聘接替者,如果没有找到合适的接替者,你直接就那么不交接就走了,从面子上过不去,人力资源部也不会给你办离职手续。人力资源部如果提前找到接替者,你就可以早点离开。
也分行业,看你说的情况好像是如果缺了你,就没有人做相同工作,如果工作内容不是很简单,恐怕你还是要早点提出。
第2个回答 2008-02-21
一般劳动法规定在一个月前通知公司,提出辞职即可!
如果你的工作是主要环节或是公司的关键任务,可能公司会让你多带一阵子,等工作交接好了就行!
一般来说一个月就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8-02-21
基本同意楼上的说法。
一.法律规定角度
1.《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2.《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规定,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二.人情及其他角度
1.法律规定如上,但现实生活也有讲人情味的时候。法律规定的只是最低限。对于企业来说,特别是你从事重要工作或无人短时间替代时,最好提前和你的老板沟通一下。
2.职业中也是很讲究做人做事的口碑的,特别是你一直在一个行业工作时,结合你本人工作及单位的情况,做选择吧。
第4个回答 2008-02-21
一般劳动法规定在一个月前通知公司,提出辞职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