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和省职称改革有关规定,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广东省药品监督局专门制定了《关于广东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的实施方案》里面提到自2019年10月15日起(有效期5年)建立以评审为主的全省医药行业职称评价制度,取消了2008年以来实施的全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
初级药师职称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药学相关技术工作满1年
具备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药学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具备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取得药士职称后,从事药学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工作年限是从获取相应专业毕业证书开始计算
二、工作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条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
每年必须完成本岗位的规定的专业技术工作任务
掌握本专业一般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
掌握本专业的标准、规程、技术规范、国家的法律、法规。
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具备相应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技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