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保险中的绝对免赔率与不计免赔率是不同的两个概念,两者是对事故免赔金不同的诠释。两者的区别如下。
绝对免赔率是指保险人对每次事故的赔偿金额免赔一定比例的损失金额。根据《机动车保险条款》第20条规定,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车辆驾驶人在事故中所负责任以外的因素所确定的,公司不予赔偿的损失部分与全部损失的比率。
法律规定:根据《机动车保险条款》第20条规定,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衽绝对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单方肇事事故的绝对免赔率为20%。
单方肇事故是指不涉及与第三方有关的损害赔偿的事故,但不包括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如因驾驶员不当致车辆撞墙造成损失即属单方肇事事故。
根据以上规定,保险公司实际赔付的车辆损失中第三者责任险应为:符合规定的赔偿金额×(1-免赔率)。
举例说明:例如,宋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投保车辆受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其对事故负主要责任。保险公司经调查、核实,按规定应赔付宋苛60000元,但根据宋某在此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情况,实际赔付金额应为60000×(1-15%)=51000元。假设宋某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则保险公司实应赔宋某60000×(1-20%)=48000元。
各种车辆保险种类都可能存在不同级别的免赔率,因此,对应于各个险种,被保险人可以购买“不计免赔率条款” (简称“不计免赔”)。不计免赔通常指的是车辆保险中的不计免赔险:是一种商业险(车损险或三责险)的附加险。不计免赔险作为一种附加险,需要以投保的“主险”为投保前提条件,不可以单独进行投保,其保险责任通常是指“经特别约定,发生意外事故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
免赔率
找不到责任人的绝对免赔率为30%。在车子出险后,如果出现责任人逃逸或者根本不知谁是责任人的情况,导致保险公司无法向责任人追偿损失,会有一个30%的绝对免赔率;此时保险公司只负责赔偿7成的损失,其余30%需要车主自己承担。
超出投保约定将增加10%的免赔率。如果出险时车子状况超出了保险公司的约定,比如驾驶人或行驶区域等超出了保单规定的范围,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将增加免赔率10%。
全车被盗抢的绝对免赔率为20%。保险条款规定车辆全车被盗抢,如果车辆因为未按规定停放在可以停车的地点而发生的盗抢事故不能获得全额赔付,需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此外,车主未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原始发票、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每缺少一项,增加0.5%的免赔率,缺少车钥匙的,增加 5%的免赔率。
自燃损失实行15%的绝对免赔率。自燃险一般实行15%的绝对免赔率,以附加险形式购买了自燃险的车辆发生自燃保险公司只在附加保险金额内赔偿 85%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