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二手房,房东不肯交房,怎么办

买了套二手房,4月底过得户,贷款时机碰的不巧,拖到7月中旬才下款。合同约定的是下款后七日,逾期要交滞纳金。我答应给房东两周时间交房。房东以在外地办事为由,不肯回来交房,说要到8月底交房。
现在有什么办法能拿到房子?
我自己现在租的房子,原本就是7月底到期,后来贷款拖了些时间,才又续了一个月,8月底到期。所以我没法接受8月底交房。

现在我手上有房产证国土证,但是户口、水电煤气还没过户,这些都需要房东配合。如果闹僵,到时也不好办。如果任由房东说了算,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

购房后房主不配合过户的处理方法:

只要购房者与房主签订的合同真实有效,房屋过户完成且房款已结清。对于不愿意交房的房主,购房者完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要求房主强制交房,同时还可就推迟交房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让开锁公司给开锁是不理智的行为但不算违法,建议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如果原房主有异议,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扩展资料:

房产过户注意事项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去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带上房产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去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原房主夫妻双方到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房证、契证、结婚证(单身的需要单身证明)买的人只要带上身份证就可以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3-23

第2个回答  2013-07-25
你的钱是通过资金监管打过去的,还是你贷款,交押金的的那种形式啊。
第3个回答  2013-07-25
你购二手房的合同,附件里没能约定,交房时间吗。这些都要有的。你还是去找那家中介公司吧。你是不是通过中介公司购房的呀。?房子里有没有房东的户口,让他及时迁走。这些事情中介都要注意到的。中介的服务直到交房后为止的。你去找中介吧
第4个回答  2013-07-25
具体的形式我不知道,不过你不可以让房东得寸进尺,合同既然签了,你就是爬回来也得按期给我房子(除非他耍赖就要给你滞纳金,这就没办法了),这个事你还得和他商量,能不借助法律维权就不要这样做,如果好声商量无果,那就吓唬他,说不按期给房子就上法庭!这种人不能好好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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