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考试成绩用A、B、C表示,这三个等级分别代表的是:A-85分(良好);B75以上;C60分以上(及格);D55分以上;D以下(不及格)。
这种按等级来结算成绩的方式是赋分制,按照分数排名的百分比计算成绩,用来统计选考科目的成绩。也就是将学生的卷面总分,按照参加考试人数的排名把一定区域内的学生划分为一个等级。
而除了语数英三门学科的成绩依然是按照原始分数计算之外,赋分制的重点在于排名。但因为涉及到考生的选择科目不同,各科的难度也不同,所以等级赋分制在一定程度上是为学生分数的公平制定。
赋分制重点在排名,是将所有考生的原始成绩,也就是卷面分进行高低排行,在排行过程中,将考生的各科成绩按照分数划分为不同等级,并“赋予不同的等级分”。可以很明显的表现每个学生在总体水平中所处的位置高低,也就是学生所处等级。
如:甲学生考历史考80分,在全省排名中是在35%-45%以内,等赋分之后,就变成了76分。乙学生物理考80分,在全省排名中是1%-3%以内,等级赋分,就变成了100分。
因此,很明显,在赋分制中,不管分数是多少,在考生中排名的占比位置,才是决定选考成绩的最终因素。
扩展资料:
等级分数广泛用于网络上积分类型的网站,内容众多。教育也引入了等级分数这一概念,广泛的进行A、B、C、D四级评定。
等级赋分需要增加科目的区分度,所以在这种制度下考试难度可能会加大。而文科又不像理科的成绩,都集中在60-80分之间,所以很难区分开,文科科目试题难度会加大。
这种赋分制方式,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不同学科之间的可比性问题,避免了分分计较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