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事故后,老头说应该没什么事,让我走了,我给留的车牌号、电话和姓名,说有事打电话。过了半个小时左右,打电话叫我,说腿疼,我就过去带他去医院检查,拍完片子和磁共振后,确定是骨折,他儿子让报交警和保险,交警来了后,直接要我的驾驶证和行驶证,登记后他们直接就装身上了,没有给我,然后让我把车跟他们开到扣车的地方,从头到尾也没问事情经过,也没有给我开什么扣押车辆、行驶证和驾驶证的单据,他们这样做对吗?现在给伤者看病中,什么时候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什么时候可以退还车辆、驾驶证和行驶证?
具体交通事故可以看我1月22日发布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