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由南向北行驶,我由西向东.行驶在没有信号灯的十字路口.发生事故.对方车辆是轻卡.我的是面包.

对方车辆已经脱审,没有保险,我的是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应是谁的责任。

你可以通过以下两个原则判定,
第一,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过的一方先行的,为全责。
第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在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路口,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为全责。

因为对方未年检和保险对方也要承担责任。所以根据双方责任的大小,来判定。

个人觉得,对方应该负同等以上的责任。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1-05
一般撞到对方车辆侧面的,负主要责任。但还要看车速,刹车距离,是否酒驾,打电话什么的,有没有故意行为,具体情况具体判罚。你的情况属于对方驾驶报废车辆,负全责.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