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为员工缴纳社保有哪些法律风险

如题所述

用人单位违背劳动法律的规定,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社保都是违法行为,有以下三个法律风险:

1、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上述法律赋予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用书面通知,不用提前通知。并且用人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话还应当支付两倍于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2、劳动者有权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详见拙作《《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三)》齐精智律师解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的规定: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在本条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劳动仲裁机构和法院一般对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将未缴纳的社保直接补偿给劳动者的请求,予以驳回。而对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保的请求虽会支持,但由于社保机构明确不办理补交业务,导致劳动者的诉求在实质上是无法实现的。

3、社保机构对用人单位的行政处罚。

(1)社保机构有权对不办理社保登记的用人单位及负责人直接罚款。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2)社保机构对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有权直接罚款。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扩展资料

社会保险缴纳现状

官方数据显示:2013年累计中断缴社保的人有3800万,占城镇职工参保的一成还多,外来务工人员中断社保的问题却非常凸显。个人一旦中断社保,根据各地的不同政策,买房买车都将受到很大的影响。表面上来看,中断社保纯属个人行为,但影响的却是整个社保体系。

2015年,新年伊始,天津、重庆、福建、江西等地纷纷上浮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与2014年相比,用人单位和职工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均有所上涨。 

2015年8月底,社保第三方专业机构“51社保”发布2015《中国企业社保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显示企业参保基数合规率为38.34%。也就是说,仍有接近62%的企业未按照职工实际工资缴纳社保,其中24%的企业统一按最低基数缴费。

2016年,北京、上海、重庆、安徽等多地调整了社保缴费基数。由于平均工资的增加,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也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调。2016年度上海市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17817元和3563元,分别比上年增加了1464元和292元;

重庆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职工2016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5523元、下限为3105元,分别比上年增加1310元和262元


参考资料来源:华律网—《劳动合同法》全文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保险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2-21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仲裁机构和法院一般对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将未缴纳的社保直接补偿给劳动者的请求。 

(二)社保机构对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有权直接罚款: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查封; 

(三)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签订延期缴费协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劳动者有权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上述法律赋予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法律,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在本条司法解释出台之前。而对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保的请求虽会支持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2、《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不用书面通知,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予以驳回;逾期不改正的。 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 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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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2-06-16
很多公司员工数量多,流动性大,会选择在试用期不购买社保,而在员工正式录用之后再开始购买,这样可能会面临三大风险。
风险一:工伤风险
员工如果发生工伤,公司购买了社保,可由社保赔偿一部分;公司没有购买社保,就需要全付,这与工伤在试用期间发生,还是在正式用工期间发生无关。
风险二:行政处罚
在社保入税前,试用期不购买社保常常属于投诉无门的状态,但从2019年1月1日开始,社保归入税务部门管理,意味着将来劳动者可投诉的部门,可能会增加税务部门。
风险三:违法解除合同
在试用期未满时,劳动者主动辞职,而公司未购买社保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的,属于员工被动辞职。也就是说,是由于用人单位没给劳动者买社保,劳动者不得不辞职,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
第3个回答  2020-09-19
风险很大,先不讲违规违法问题,如果企业不为员工参保,一旦发生工伤意外用人单位必须承担全部工伤保险责任。
就拿最低的十级残疾举例,企业需要支付员工伤残补偿5万元,如果更严重发生了死亡事件,企业需支付员工家属工亡补助和丧葬补助金最少70万元,可见企业不为员工缴纳社保将同样伴有巨大的经济风险。
无论是员工还是企业“用”好社保都很重要,都需要避免社保“误区”。
第4个回答  2018-08-03
公司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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