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4-17
解答:一、根据你的案情介绍,乙方支付给甲方每株0.5元作为定金,共缴纳定价7万元,从而可推知合同总的标的额为21万元。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定金的约定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21万×20%=4.2万),超过20%的部分无效,但可转为预付款;故,交付的7万元定金,其中4.2万元符合定金规定,超过的2.8万元可转为合同的预付款。二、甲、乙双方约定甲方违约时,要以单株价格的三倍《即4.5元一株》对已进行赔偿,现在甲方违约,按合同约定,甲应按该标准承担违约责任21×3倍=63万元。但违约金的约定不得高于标的额,因此违约金不得超过21万元。<<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三、违约责任与定金法则的对比:违约金按以上司法解释的规定,甲可以以约定违约金(21万)过高,向法院请求适当减少。至于能减少多少,在审判实践中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按定金法则计算:甲双倍返还定金4.2万元×2+2.8万元=11.2万以上两种方法,乙只能选择适用,不能同时适用
第2个回答 2022-01-26
一般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协商确定,法律规定,如果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超过损失的30%时,对方可以请求降低违约金,相对应的,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损失的,也可以向法院主张增加。如果双方并未约定违约金,那么赔偿的标准根据守约方受到的损失来认定的,购销合同中,基本都是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来进行赔偿的。
法律分析
购销合同是买卖合同的变化形式,同买卖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主要是指供方(卖方)同需方(买方)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由供方将一产品交付给需方,需方接受产品并按规定支付价款的协议。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一方违约时,可选择适用定金罚则或违约金条款(两者不能同时适用)。因此,如果因甲方过错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可选择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定金,或者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要注意的是,如果乙方选择要求甲方按单株价格的三倍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要求人民法院调低违约金标准。人民法院会依据乙方的实际损失、甲方的过错程度等情况,适当调低违约金。调低后的违约金数额,可能会低于适用定金罚则的数额。购销合同的违约金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则按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主张违约损失赔偿,主张违约金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很难得到支持。如果违约方长时间不履行合同,可以按照同期银行利率主张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3个回答 2013-04-17
违约金不宜高于实际损失太多,如果高于实际损失30%,可以要求降低,低于可以要求提高。这个由法官自由裁量。
也就是说你觉得违约金过高,可以向法院请求,是否采纳有法官由法官自由裁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如果是没有损失的情况,违约金一般不超过总价款。
第4个回答 2013-04-17
根据你的描述合同的总标的额大概是21W左右吧?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的标的额,即最多不得超过21W+7W=28W;如果对方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就是:8.2W+2.9W=11.1W。所以对方只会要求违约金,不会要求双倍返还定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