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公司签合同三年,只过了一年半我主动请辞,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跟公司签合同三年,但只过了一年半,我就提前了30天主动提出辞职,请问我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我在此公司的工龄已有2年8个月,请问我是否还有希望得到什么福利?

可以提前解除合同,但你要注意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单位有没有为你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合同解除后有没有竞业限制。你自己要求离职了当然没有福利。如果合同期间单位没有给你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的,那么你可以要求补齐。具体法条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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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07
如果单位没有培训服务期的协议,则你提前一个月通知就可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主动辞职,用人单位没有相应的补偿。
第2个回答  2013-05-07
如果单位没有培训服务期的协议,则你提前一个月通知就可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至于赔偿部分,如果你是正常辞职,则没有赔偿,如果单位存在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费用等情况的,则可以提出赔偿要求。
第3个回答  2013-05-07
如果单位没有为你提供特殊培训,并跟你签订违约金条款,那么你只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就可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第4个回答  2013-05-07
提前解除合同是可以的,但你要注意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单位有没有为你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如果有你约定单位有权向你要求培训费用的赔偿要求,还有就是你和约定单位有没有签订业内相应的商业保密协议,合同解除后有没有择业限制,如果有的话那在你和这家约定单位的合同解除后你再选择之前限制内的行业就业,那么合同方有权对你的违约进行起诉,而你胜诉的可能也微乎其微。至于福利方面要看企业老板的心情了,因为是你自己要求离职的,所以约定单位愿意不愿意给你相应的福利那都是他们的意愿。其次如果合同期间单位在你们之前合约期限内没有给你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那么你可以要求补齐。其它没有了,给分吧!
第5个回答  2013-05-07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你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没有问题,程序也是合法的,但在你与企业之间是否还存在其他合同外的事项,比如特殊服务期及竞业限制协议等,如果没有可以正常解除,解除后因你主动提出,主观意识想失业,所以单位不支付你经济补偿,同时也无法申领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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