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0号晚上骑电动车回家撞了一个行人,车道是3条线的,即来回2个车行道,当时是晚上7:20,天比较黑,又没月亮。3个行人在散步,非路口,一个走在最右边的线(车行道和人行道分隔的线)上,一个走在车行道上,我电动车灯也开了,但是能见度有限,还是装上了走在车行道上的人,请问我要负多少责任?谢谢
我报警了,警察都来拍过照了,我的电动车就躺在车行道中间,这个应该可以作为证据了吧?
撞了人,我是有责任,我已经给她付了医疗费了,我只是问问大家各有多少责任,因为涉及到民事赔偿的
追答报了警应该是警察划分责任,谁应该负主要责任。
按理说应该是他负主要责任,因为他走到行车道上来,建议你还是咨询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