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款归村集体组织所有。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中“四、关于遗产的处理部分”规定:
55、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时,双方有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扶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关于遗产的规定: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其中不包括土地。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集体土地的规定:
第八条
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
从土地的性质来看,农村居民享有的只是土地使用权,其土地所有权仍属集体所有。因此,赔偿款归村集体组织所有。
扩展资料:
农村五保户供养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第六条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第七条 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
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参考资料来源:法律法规信息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