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又不开具书面离职证明,如何认定其违

如题所述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又不开具书面离职证明,用人单位需要举证证明已经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出具了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未开具,用人单位无法出具相关的签收记录等。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给劳动者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可以到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直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可以追究赔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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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07
谢谢好心人!公司不开具书面离职证明,那你就让公司继续给你发工资嘛。【解除 终止 程序】《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解除证明 扣押 保险 档案 赔偿】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政策性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322号第三条规定:职工被开除、除名或辞退后,企业不给本人通知书或证明书也不向待业保险部门转交档案的做法不符合《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二十条、《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第四条,以及《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第二条、第十一条规定的精神。由此导致职工不能享受待业保险待遇发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按《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第(一)项规定予以受理。解除劳动合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企业负责赔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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