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不小心造成脚部骨折,去医院复诊时算病假吗?

在公司和同事打闹时不小心造成脚部轻微骨折,医院有相关证明并开具休息的假条,因为工作太忙没有休息,过了医生开具的休息时间后,症状没有改变去医院复诊,公司不再给我算病假,说是我自己造成的,让我请事假去检查,请问这样合理吗?我需要有相关的法律说法和解决办法,谢谢!
我在医院拿到假条后交给公司,因为公司没有人能代替我工作,公司让我自己决定,我不上班公司没有人会帮我,所以我只好不休息上班,等我工作的事情处理好之后我再要求休息,公司已经不承认了,那个时候还没有超出医生开具病条的时间,公司说是自己造成的,我没有办法又没有休息,在病假条的时间过后我发现症状没有改善,再次要求去复诊时,公司让我请事假,我当时没有理会,但现在算工资时要按我事假扣工资,请问这样合理吗?
我需要相关的法律条文或是规定,谢谢!

复诊期间仍然算病假,但需要医院出具的证明。与你没有按医生休息导致问题严重无关。
因此你可以请到病假。
补充:《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工资支付:1.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企业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可根据规定的医疗期享受相应的病假待遇。其标准为: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为本人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物价生活补贴,下同)的50%;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为本人工资的60%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05-30
恩,拿着医院的假条要及时给公司,否则要自己要承担责任。
第2个回答  2008-05-30
合理,因为在医生赋予你的病假期中,你并没有很好的休息从而达不到治疗效果。这种结果不是公司造成的而是由于你自己的疏忽。你说“太忙了”是指工作太忙吗?既然是在病假期怎么会工作呢?所以公司不给你病假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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