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8个月缓刑1年怎解

如题所述

简单来讲,本来是要做8个月牢的,但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再执行这8个月刑期。

缓刑实际上就是给你一次机会,不让你坐牢了。缓刑期内遵纪守法,那么缓刑期满后,这8个月的刑期就撤销了。如果缓刑期内有任何的违法,司法局都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法院判处的刑期是有期徒刑八个月,同时宣告缓刑,缓刑的考验期为一年,在一年的考验期内被告不需要在监狱服刑,而是实施社区矫正,只要一年内没有再犯罪,原判八个月的有期徒刑就不再执行。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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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你好。意思是,先不执行8个月有期徒刑,而是先考察1年。在这1年内,如果犯罪分子表现良好,符合《刑法》、《刑事诉讼法》的不执行条件,则,原判的有期徒刑8个月不必再执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8-21
缓刑指的是不用被收监,你就和正常生活一样,只是在某些事项上会受到限制,比如要定期去报到,出境会受到限制等,如果一年缓刑期满了,你没有再犯罪,那么8个月的刑期就不用收监执行了
第3个回答  2015-08-21
你的刑期为8个月,
但是缓期1年后执行。在这一年中,你的相关证件被收走,每周向居委会报到,每月向当地公安局报到,行为,生活都有一定限制,如果一年内不犯事,那么8个月的刑期就会取消,但会记入档案。
以前是这样的,现在应该也是
第4个回答  2015-08-21
所谓缓刑就是对轻微犯罪行为的一种 刑罚的裁量制度,具体而言就是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在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了。就您的问题来说,这一年就是缓刑的考验期,如果在这一年中遵守《刑法》关于考验期的规定,一年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了,这一年是不用在监狱里的,由公安机关负责监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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