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休产假时公司打来电话说要我小孩周岁时再上班,小孩周岁还早YA ,我不可能一直等呀,所以我自己想辞职,但是这段时间公司一直交保险的,而且也说在小孩周岁前都会帮我交保险的,我想问如果我自己辞职的话,公司会要我吧保险的钱给他么?这样合法吗?我还有2个月的工资没拿呢!
大家有点没有明白我的问题了!我主要是问,我自己辞职的,单位会不会要求我把单位给我交的保险钱给它,因为我辞职了,不会给单位带来利益了呀!
产假期间公司缴纳的社保公司承担部分是不需要个人承担的,但是个人承担部分是需要个人承担的。在职期间公司是会继续缴纳社保的,且公司承担部分是不会要求员工承担的。但在辞职时公司会办停社保,且公司有权将员工社保应缴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工资不足以扣除的,可以要求其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扩展资料: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
产假待遇:
1、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2、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3、产假,生育津贴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
4、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产假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如果按你的第二个方法,那我有没有犯法呢。没有辞职就去别的公司上班了!原先的公司会不会不同意给我交保险的钱嗯。会不会要我把公司交的那部分也要回去~
追答当然不算违法
难道你忘了一个词汇叫做“兼职”么?
同时做多份工作的情况太常见了。最明显的是会计,一个熟练操作的记账会计,同时能兼职几个公司的财务记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