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全责 一行人受伤脚踝骨头裂了 我已经出了一万医药费 保险公司也垫付一万医药费 伤者已经做了手术 后续费用(包括医药费)我还用出吗?
我说的是后续的医药费是我垫付 还是保险公司垫付
追答不是法院判决的先予执行不存在垫付的义务。
伤者方才需要垫付,你和保险公司只有赔偿义务没有垫付义务。
法院判决的话一般能理赔的保险公司全额赔付,也不是垫付。
伤者说他没有钱了,意思他不愿出钱,怎么处理呢?
追答这个是他的义务,伤者自己放弃治疗产生的扩大损失是由伤者方自己承担的,在法律上来说还是不关你的事,你没有义务垫付任何费用。
追问谢谢
追答这种事现在做不到合情合理合法的时候最能保护自己的做法就是先做到合法就好,其他的让政府自己去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