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入职不到两个月,入职时签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为1个月。现在公司架构调整,想让我离职,这种情况公司该如何赔偿,我知道不满半年应赔偿半个月工资,这是在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情况下。那像我这样昨天找我谈话今天让我离职该怎么赔偿?
公司刚成立只有3个月,制度都不完善,口头承诺的保险、住房公积金、饭补都没有给我。
另外,领导(公司合伙人,不是法人)说给我的赔偿以他个人的名义给我,他个人给我打欠条,分5个月打到我的帐户上,这靠谱吗?
公司没有提前30天通知我,说赔偿半个月我没有接受,后来答应赔偿一个月的。我还没有在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上签字,总觉得领导个人给我写欠条,而且是分5个月给我,我有些不靠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