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时出了交通事故,该怎样处理?

(前提是有驾照,汽车买了保险),在开车的途中遇到一妇女过马路,但是没有走斑马线,因为行驶过程中以为妇女已从汽车前面经过于是加了点油,没想到伤了妇女,造成脚骨折。妇女一怒之下报了警。这种情况下试问驾驶员有无过错?会不会被扣分或者吊销驾驶执照?责任方应该在那边?

1:出了事故不要害怕,立刻打110和保险公司.对方伤重请直接拨120,你留在现场等交警.

2:不要垫付,如果交警要扣车,你就让他扣,所有他需要的资料都给他.自己步行或者打车上下班,15个工作日你直接去交警大队要验车报告.
不给你,你就立刻不要迟疑的到交警同一栋办公楼找到一个叫"行政科"的地方提出行政复议.
然后拿着验车报告去提车.停车场1分钱都不要给他,拿着验车报告你直接就可以拿车,如果对方不给你车,你直接打110,说有人非法扣车.
(验车和停车是不要钱的.国家有财拨专门用于这一部分.而且100%的停车场都不是交警自己的,都是外包的.他们都是和交警同穿一条裤子)
这一部分你要是担心自己的新车扣了以后被损,你就提前自己拍照,然后弄一个车衣去盖起来.

3:拿到车该上班就上班,不上班你就休息,千万不要紧张.现在你要做的事情就是不要去医院找打,也不要主动打电话调解.
你等他们联系你,或者交警通知你处理事故.任何关于医院的费用你说我没钱,请和我的保险公司联系.如果告我的话,请连我的保险公司一起告.
你连面都不用出,保险公司就请非常专业的讼棍帮你打官司.最后要赔多少,完全不用自己管.

4:现在你要考虑怎么拿回自己的行驶证.
经过第三点,这个时候对方要嘛接受调解愿意接受交警认责比例,把发票给你,你去报销,然后签字.你拿回行驶证.
经过第三点,对方不愿意调解, 那就告.你放心大胆的开车,有人查你就说有官司在身,行驶证抵押了.时间一长,要么保险公司答应赔,要么伤者自己接受调解.
法院一判下来,你就可以直接拿判决书去找交警,约对方一起去,签字拿回东西.对方不去,你直接找交警,时间长了不给你行驶证你就去行政科闹一下.

5:修车部分很简单,该修的地方.保险勘探现场的时候会有一张现场单,你拿去4S,其他他们会搞定.

6:营养部分,误工部分,你不要私下答应,当地有一份很完整的赔偿标准,对方拿出所有的发票和证明后交警开具调解书,你拿去保险公司都能报.
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因查封‘扣押措施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但实践中,有的行政机关与第三方约定天价看管费由被扣押的财产当事人承担,严重地侵犯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6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三不一没有原则:不垫付、不探望、不调解,没有钱。转发:一位退休交警的微信,有车的朋友一定要存!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8
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第2个回答  2019-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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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0-11-15

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第4个回答  2013-08-24
司机至少承担主要责任,因为行人没有走斑马线;但不排除司机承担全部责任的可能性,因为有认为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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