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一审赢了,被告不服二审又判我赢了,判决后钱款执行了,现在过了快一年了,被告又不服因为那个事把我告了,和我有关系吗?我该去吗?法律有这样的条款吗?
打官司一审二审都判我赢了,判决后执行了,过了快一年了,被告又把我告了,和我有关系吗?
回答你的提问:
一,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1,离婚案件,不可以申请再审;
2,一般情况下,再审申请的时间为判决、裁定生效后6个月以内;
3,三种情况,不受个月的时部限制。
二,被告就同一事实,不可以再行起诉,但可以申请再审或人民检察院提出民事抗诉
1,再审立案审查时间为三个月,特殊情况可经批准延长.
2,,对于原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还需要麻烦你
就是对之前的争议有疑问起诉,还是因为判决执行有疑问起诉 他们俩个区别是什么?
有事出去了,刚回来。
1 如果他还是按照原先的争议内容去起诉你,建议你以此事法院已经实体处理过了为由,并且提交之前的判决给法院。以此为抗辩。
2 如果对方对于被执行了的财产不服,这件事情也跟你没有关系,因为执行是法院去执行,执行错了他也只能找法院。
3 如果对方试图申请再审,貌似也超过了法定期限,就是判决生效后6个月内。这是新民诉规定的。
4 现在对方把你告了,起诉状副本你收到了没有?你看看内容都是什么。如果有我上面说的情况你就在答辩状里面写清楚。 法院不会自己找来你们的判决然后驳回他的判决的。
5 因为起诉状副本 不便在网上公布,所以一些具体情况可能大家无法给你解答。你可以拿着起诉状副本,和你之前的判决,找当地的律所,进行法律咨询,费用百十元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