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到合同期满,公司裁员,关于补偿金额,年假补偿,社保补偿的问题

我公司开始裁员,我一年年假14天(法定年假还是福利年假我不清楚),签了3年合同,2013年7月入职-2016年6月30日到期。现在公司为缩减经营支出,因上班迟到问题,裁我。现在我还剩余10天年假,离职之前不打算用。假如公司要我做到9月10日最后一日就要我走,赔偿应该怎么培(赔偿多少个月工资?年假呢?我不打算用年假)

公司裁员理由不属于法定的裁员理由,因为合同还未期满,所以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合同,需支付赔偿金,从2013年7月至2015年9月共两年零两个月,所以需支付两倍的两个半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工资包括薪资、奖金、补贴等货币性收入,是离职前十二月的平均工资。至于年假是你自己不打算休,所以公司无需给你补偿。社保你离职了公司就停止给你购买,不涉及什么补偿的问题追问

但我百度看法定年假是5天,如果没休完法定年假是否就法定年假可以赔偿。
另外什么算两倍的两个半月工资?什么意思,意思是要赔偿2个半月工资还是2*2个半月工资?

追答

公司给你14天的年假除了法定的5天年假外,多余的天数属于公司福利性待遇,你的年假未休或未休完并不是公司不让你休,而是你自己不打算休,难道这种情况还要公司给你补偿?你想的也太美好了。
至于赔偿金的数额就是5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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