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员岗位证书关键岗位复检继续教育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施工员每三年就要一次继续教育,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一定得学时,培训后还进行一次简单的考试,考试合格后准予继续从事该工作,就等于是延续使用该证书。
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二)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及以上学历;
(四)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施工员的重要性
一、施工员是施工现场生产一线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施工员是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中心,是施工现场动态管理的体现者,是单位工程生产要素合理投入和优化组合的组织者,对单位工程项目的施工负有直接责任。
②施工员对分管工程施工生产和进度等进行控制,是单位施工现场的信息集散中心。
③施工员是其分管工程施工现场对外联系的枢纽。
④施工员是协调施工现场基层专业管理人员、劳务人员等各方面关系的纽带,需要指挥和协调好预算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材料员等基层专业管理人员相互之间的关系。
二、施工员的独特地位决定了他与相关部门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施工员与工程建设监理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存在着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所以施工员应积极配合现场监理人员在施工质量控制、施工进度控制、工程投资控制等三方面所做的各种工作和检查,全面履行工程承包合同。
②施工员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存在着工作关系,设计单位应积极配合施工,负责交代设计意图,解释设计文件,及时解决施工中设计文件出现的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并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同时,施工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了没有预料到的新情况,使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位在数量、质量和形式上发生了变化,应及时向上反映,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协商解决,办理设计变更与洽商。
施工员是建筑施工企业各项组织管理工作在基层的具体实践者,是完成建筑安装施工任务的最基层的技术和组织管理人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员岗位证书关键岗位复检继续教育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施工员每三年就要一次继续教育,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一定得学时,培训后还进行一次简单的考试,考试合格后准予继续从事该工作,就等于是延续使用该证书。
复检验证情况需要建设相关主管部门盖章,而能盖章的前提是必须参加继续教育。
扩展资料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第三章 从 业
第十五条 持有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于建筑施工企业或者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对于首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操作。
第十七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每年不得少于24小时。
第四章 延期复核
第二十二条 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复核手续。延期复核合格的,资格证书有效期延期2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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