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种退休按照什么时间算起

我的父亲是2009年12月26日到55周岁到特殊工种退休的时间。我办理的相关手续,劳动部门在2010年3月审批下来可以退休,让我又交了2009年12月——2010年3月的保险,开支的时候是应该按照我父亲55周岁生日的时候算起还是应该按照2010年3月算起。

一、退休时间是: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可办理特殊工种退休。

二、提交材料

填写《退休人员审批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职工档案(能全面反映职工工作简历的材料);

2、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免冠近照半寸相片两张。

三、办理程序

审批表和相关材料统一交市劳动保障局对外办事窗口核准,受理后经核准符合规定办理伤病提前退休条件,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对职工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在资格初审之后,正式审批之前,对拟退休时间等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后无群众举报或提出异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方可核准。


扩展资料:

办理条件

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县以上集体企业的职工,在分别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办理提前退休:所从事的特殊工种必须属于劳动部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工种的范围。

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等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可办理特殊工种退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殊工种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与工龄折算

一、提前退休的年龄条件

国发〔1978〕104号文《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二)项规定,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应该退休。同时,“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二、提前退休的特殊工种年限条件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中规定:“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无论是现在从事这类工作或者曾经从事过这类工作,都需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才能够按照《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二)项办理:

(1)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的;

(2)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的;

(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工作累计满八年的。

上述年限是实际工作年限。

“经常在摄氏零度以下低温场所工作的工人和常年在海拔4500百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流动工作的工人,可以参照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的工人办理;常年居住在4500百米高山高原地区的工人可以参照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办理。”

三、折算工龄

在计算连续工龄时,凡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的时间,每年按一年零三个月计算;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时间,每年按一年零六个月计算。

四、折算工龄与退休待遇

目前企业职工退休时是按照《河南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豫政〔2006〕29号)计算养老金,按照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新老政策平稳过渡,过渡期为2006年7月1日-2011年6月30日。五年过渡期内退休人员在按老办法,即豫政〔1998〕22号文计发养老金时,其中有一项过渡性养老金使用的连续工龄含折算工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8-30
按生日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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