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9-14
1、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由发工资的单位代扣代缴。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款,是税法规定的法定义务,不代扣代缴会收到处罚,职工个人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2、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现在实行的是7级超额累进个人税率,扣除标准为3500元。
因而,8000元工资中,应纳税所得额=8000-3500=4500元。
你每月应个人所得税额=1500*3%+3000*10%=345元。
由贵单位在给你支付工资时,扣除345元的税款,将来代你交到税务局,你还可以向单位索要完税凭证。
3、别的税不用交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