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非常安全,日本直到太平洋战争才对租借下手,主要是日本不敢得罪美英,因为日本的石油和钢铁等原材料都要靠美国和英荷的亚洲殖民地给他。
日军是指日本军队,日本人自称“皇军”。在日本侵华战争时期被中国民众称为“鬼子”。二战侵华日军总数达120万之众。1945年,日本战败,军队被解散。[1] 1954年7月1日,日本自卫队(The Japanese Self Defense Force)成立。
在和平宪法下,实行专守防卫;坚持日美安保体制;确保文官统治;遵守非核三原则;有节制地增强防卫力量;坚持质量建军原则,使之能独立应付有限的小规模战争。
日本国(日语:にほんこく;英语:Japan),简称“日本”,位于东亚的岛屿国家,领土由北海道、本州、四国、九州四个大岛及6800多个小岛组成 ,总面积37.8万平方公里。主体民族为大和族,通用日语,总人口约1.26亿。日本三大都市圈是东京都市圈、大阪都市圈和名古屋都市圈。
"租界"这一名词在中文中出现的时间为1860年代。一般认为,租界要具备中外文件条约作为依据,有明确的地域四至,区域内的外国居留民行使独立完善的行政、司法体系。中国的租界制度以最早建立的上海租界为蓝本,并影响到其他租界。租界最主要的特点是内部自治管理,并不由租借国派遣总督,而是成立市政管理机构--工部局,担任市政、税务、警务、工务、交通、卫生、公用事业、教育、宣传等职能,兼有西方城市议会和市政厅的双重职能。
与被割让的领土不同,租界在名义上其领土仍属出租国,并且自身不具备治外法权的属性。但历史上租界使用国均是借由本国通过不平等条约取得公民领事裁判权。租界的行政自治权限制了租让国在其区域内行使行政权,部分租界甚至还有立法权限(《中国人权发展纪录》,第一章第5节)。租界的领土主权所有国将租界视为外国领土,不敢轻易干涉租界内部事务,更别提军队、警察开驻,因此难以对租界内的行为进行司法活动,要从租界引渡犯罪的非租界使用国公民一般就会很困难。
这个特点也往往令租界成为一些持不同政见者或战争时期平民的最佳避难场所。
第二次世界大战
第二次世界大战1939年9月1日-1945年9月2日是以德意志第三帝国、日本帝国、意大利王国三个法西斯轴心国和匈牙利王国、罗马尼亚王国、保加利亚王国等仆从国为一方,以反法西斯同盟和全世界反法西斯力量为另一方进行的第二次全球规模的战争。
战争范围从欧洲到亚洲,从大西洋到太平洋,先后有61个国家和地区、20亿以上的人口被卷入战争,作战区域面积2200万平方千米。据不完全统计,战争中军民共伤亡9000余万人,5万多亿美元付诸东流,是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世界战争。
第二次世界大战最后以美国、苏联、英国、中华民国等反法西斯国家和世界人民战胜法西斯侵略者赢得世界和平与进步而告终。
第二次世界大战在客观上推动了科学技术的发展,这次战争带动了航空技术、原子能、重炮等领域的发展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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