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科举考试院流程为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科举考试的名次(即最终殿试的名次)分为三甲。一甲三人(前三名),即状元、榜眼和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清朝时一般为40或50人),赐进士出身,第六名称为二甲第三名,同样称为进士出身。
三甲若干人(清朝时一般为100-300人),赐同进士出身。这里的“同”实际上表示的却是“不同”,目的当然是为了给落第贡士(非举人,举人是乡试合格者,只有经过会试合格,才能进行殿试)一点心理安慰,省得他们一时想不开了上街游行,破坏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扩展资料
科举指历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方式。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科举。从隋代至明清,科举制实行了一千三百多年。
《诗话二则·推敲》“岛(指贾岛)初赴举京师”,意思是说贾岛当初前去长安参加科举考试。到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共分四级: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
清人为了取得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资格,先要参加童试,参加童试的人称为童生,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清代有府学、州学和县学)。生员“入学”后即受教官(教授、学正、教谕、训导)的管教。清初生员尚在学宫肄业(有月课和季考,后来变成有名无实了),又称为生,俗称秀才。这是“功名”的起点。
生员分为三种:成绩最好的是廪膳生员,有一定名额,由政府提供津贴和生活日用的学员;其次是增广生员,也有一定名额,为候补廪膳生之属;新“入学”的称为附学生员,为增广生之预备。每年由学政考试,按成绩等第依次升降。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乡试、会试、殿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科举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