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公司要求我转岗,本人不同意后要辞退我,如何索赔?

本人于2013年2月底进入这家公司就职企划部经理,试用期8000元/月(当时公司参加3月底的展会,急需一位有经验的企划人才为展会出谋划策,后来展会非常成功,现场签约150家左右的经销商,本人用事实证明了自己的才能),4月1日(即展会结束后)公司以企划部事情少为原由让我转为区域经理从事销售工作,薪资降为5000元底薪加提成,但本人职业规划为企划,因此不同意,从而导致公司要辞退我!请问我该如何索赔?
1、公司是否存在欺骗行为,因为当时我有4家企业录用,而我选择了这家也是因为老板天花乱坠的说辞(现在看来是卸磨杀驴,因为展会结束了,企划方面的利用价值暂时无法体现,而销售部门急缺人才),我入职的是企划部经理,现在却要我转为区域经理,而且是老板直接指定,没有征求我的同意。
2、在进入公司上班后公司一直未给予试用期合同或入职登记,因此我的薪资只是与人事及老总沟通后达成的口头协议,这样的口头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无效,我该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3、如果公司辞退我,是按8000元的薪资给予还是按5000元的薪资给予?因为这些都没有文件性的证据证明。
请问大家有没有劳动法哪条哪条的明文规定给我,这样我也可以据理力争!
另外,如果人事让我现在补签合同后辞退我,我是否就不能拿到赔偿了?

看单位是以什么理由辞退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说明辞退的理由,若是非法辞退的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用人单位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不满6个月的,赔偿金为1个月工资。
法律分析
如果是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因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用转岗不同意的理由辞退员工,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主要有以下情形:(1)劳动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隐瞒或虚构自身情况,且对于履行劳动合同有重大影响,包括:提供虚假学历证书、身份证、护照等,对个人履历、知识、技能、健康等个人情况说明与事实有重大出入;(2)在试用期间存在工作失误的,对此认定可以结合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约定、规章制度规定等。用人单位在录用劳动者时,应当向劳动者明确告知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及法律依据。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在招聘时明确告知劳动者录用条件,并且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那么,用人单位就可以依据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2-16
1、如果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这已经违反劳动法了,可以仲裁。公司有义务提供工资证明。
2、如果公司能拿出证明,证明你不符合企划部经理的岗位,或是有证明说这个岗位要取消或是什么变动,公司是有权给你调岗的。
3、仲裁的话按8000。

补充: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未满一年未签劳动合同的,公司要每月支付员工2倍的工资。
补签劳动合同后辞退有2种:1试用期内,公司很容易就可以辞退你,没有补偿;2、转正后,公司辞退必需有理由。
建议你看看劳动合同法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4-03
最好的结局是赔偿一个月的工资,8000元,如果你3月拿到的是这个数。口头协议有效,但是老板会承认吗?口说无凭。
你是个有经验的企划人才,建议看看劳动合同法,保护自己的权益,看得懂的。

现在补签合同后辞退,可能没有赔偿,可能有半个月的工资补偿。你签字前应该与原单位有书面确认。
第3个回答  2013-04-03
口头协议没有任何效果,这个是没办法的,但是还是应该按照8000元给,只能离职了,现在的公司,这种性质太高了。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