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的有效期限有什么法律效力?

比如说两公司之间签订了劳务合同,合同上面有期限,如果合同期限截止后一方没有履行合同,请问合同是否已经失效?或者说合同上面最好不要写期限为好呢?我打个比方一家公司欠我公司钱,但是合同截止日期就是昨天,今天我们之间的合同是否失效?对我方是不是有不利条件?或者说合同已经失去法律效力了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6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终止。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附期限,即附期限的合同。所谓附期限的合同,是指附有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者终止的合同。所附的期限就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将来确定到来的某个时间。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七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6
  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有两种类型,即附期限合同和附条件合同。

  其中"期限",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之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6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终止。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附期限,即附期限的合同。所谓附期限的合同,是指附有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者终止的合同。所附的期限就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将来确定到来的某个时间。

  期限的特征:

  1、期限是由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

  2、期限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3、期限是将来确定要到来的事实。

  生效期限和终止期限:

  附期限合同中的附期限可分为生效期限和终止期限。本条规定,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1、生效期限又可称为始期,是指以其到来使合同发生效力的期限。该期限的作用是延缓合同效力的发生,合同在该期限到来之前,其效力处于停止状态,待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才发生。

  2、终止期限是指以其到来使合同效力消灭的期限。附终止期限合同中的终止期限与附条件合同中的附解除条件的作用相当,故其又称为解除期限。

  3、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可以是一个具体的期日,如某年某月某日;也可以是一个期间,如"合同成立之日起X个月"。
第2个回答  2021-03-24

第3个回答  2013-04-02
合同不失效。有效期是合同终止的日期。写不写有效期具体而论。不是合同失效了。是合同履行终止日期。就是合同不再延续了。但是双方的义务必须履行完毕。如果对方没有履行完毕,你们可以书面催促履行。如果延期后还不履行,可以以合同起诉对方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等
第4个回答  2013-04-02
请明确一下是合同的生效起止时间还是合同内容的履行期限。超过履行期限而不履行合同,违反合同约定,可以追究合同违约责任。而合同失效时间到,意味着该合同已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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