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早上8点左右,我骑电动车由北向南行路口左转弯,被从东向西直行的摩托车撞成左腿脚踝处三处骨折,对方有驾照,没有行驶证,当时第一现场没有了,交警来到后对方主动承认负全责,请问如果还原第一现场我有责任吗?要负多少?问题补充此路是村间小路,并且路口没有交通信号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