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早上8点左右,我骑电动车由北向南行路口左转弯,被从东向西直行的摩托车撞成左腿脚踝处三处骨折,...

昨天早上8点左右,我骑电动车由北向南行路口左转弯,被从东向西直行的摩托车撞成左腿脚踝处三处骨折,对方有驾照,没有行驶证,当时第一现场没有了,交警来到后对方主动承认负全责,请问如果还原第一现场我有责任吗?要负多少?问题补充此路是村间小路,并且路口没有交通信号灯

如果还原现场你肯定有责任,按交通法规定,在无信号灯控制、无警察指挥也无让行标志的交通路口,按照转弯让直行的让行规则通行,你是转弯车辆应当让直行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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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4-23
对方既然已经主动负全责,那肯定心里有鬼,你不用担心还原现场什么的,那是哄人的,如果真还原了你最多是个次要责任,凡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机动车肯定是首要责任,对方有驾驶证也白搭,驾驶摩托车需要专门的摩托车驾驶证,行车证,发票,年检过没过还两可呢,对方既然负责人了肯定有拿不出来的东西,总之你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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