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班组以接班和班前班后会议为借口让职工提前一小时到岗接班和班后会议近一个小时占用员工下班时间并且没有加班费用及补贴,而且又指定了班组制度细则,规定在公司处罚之外再以现金形式在班组处罚,并且规定如果请假或者休班的再向班组交一百元现金,有事不开班后会的交五十元,无论什么情况不得电话请假不然旷工等不合理规定,国家有没有相关法律对此进行规定?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