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一个县令的工资是俸银45两禄米22石5斗。
在清朝时期的县令也叫做知县,是正七品官职,按照清朝官员俸禄制度,正七品知县的俸禄是,俸银四十五两,禄米22石5斗。
秦汉以来县令为一县的主官,唐称佐官代理县令为知县事。也就是知县一词的起源。宋常派遣朝官为县的长官,管理一县行政,称知县事,简称知县。
如当地驻有戍兵,并兼兵马都监或监押,兼管军事。元代县的主官改称县尹,明、清以知县为一县的正式长官,因为官职是正七品,所以也俗称为七品芝麻官。
扩展资料:
清朝最高等级的爵位是亲王,根据清乾隆《大清会典则例》卷五十一《户部·俸饷》所示,亲王岁俸银一万两。
排在亲王之后的郡王岁俸银五千两,贝勒岁俸银2500两,贝子岁俸银1300两。文武官员每年俸银,一品180两,二品155两,三品130两,四品105两,五品80两,六品60两,七品45两。
八品40两,正九品33.1两,从九品31.5两,此外,京官还有和爵位品级相对应的俸米补贴,清乾隆时期。
英国使臣乔治·马戛尔尼曾出使中国,他记录下一个北京普通四口之家当年的家庭年收入是32两银子,支出是35两银子。
清朝前期,官员贪腐现象严重,为了培养鼓励官员廉洁习性,雍正皇帝在登基后不久就推出了养廉银制度。
养廉银的数额视各地的经济情况不同会有一定的差异。一般来说,通常为年俸的10倍到100倍。据《清全典事例》记载。
各级官员的养廉银为总督13000到20000两,巡抚10000到15000两,布政使5000到9000两,按察使3000到8444两,道员1500到6000两,知府800到4000两,知州500到2000两。
知县400到2259两,同知400到1600两。京官没有养廉银,但却掌握了地方官员的任免大权。地方官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就得以冰敬、炭敬等名义向京官孝敬银子。
不过,能享受到冰敬、炭敬的都是手中掌握实权的中高层京官。下层京官因为没有这些灰色收入,所以生活是相当清苦的,都希望有朝一日能外放实缺,就可以大发横财了。
因此,清朝官员们的工资虽然不高,但加上养廉银、冰敬、炭敬等收入,实际进账的银子还是相当可观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清朝官员等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知县
清朝一个县令的工资是俸银45两,禄米22石5斗。
县令,战国时三晋(魏、赵、韩)和秦已称县的行政长官为令。秦商鞅变法,并诸小乡为县,置令及职责。县令本直隶于国君,战国末年,郡县两级制形成,县属于郡,县令成为郡守的下属。
秦、汉法令规定,人口万户以上的县,县官称县令,秩六百石至千石;万户以下的称长,秩三百石至五百石。汉以后放宽尺宽,所辖户数不及汉制十分之一。
南朝县,户数一般很少,而《宋书·州郡志》所载,大多为令。后遂一律称令。《隋书·百官志》只说陈五千户以上县令与五千户以下县令,不提县长。北齐县分九等,县官一律称令。
隋、唐因之,只以县的等第,分定县官品秩,唐县令,京县、畿县正五品上有与正六品上,余自从六品上至从七品下,宋县令只存虚名,以京朝官任其职,称知某县事,因而有知县的名称。
元为县尹。明、清以知县为正式官名。辛亥革命后,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称县知事;国民党统治时期称县长, 中共执政后,县长低于市长(地级市)而高于乡长。县长是一个县的第二把手(仅次于中共县委书记),一般也是该县的中共县委副书记。
清朝官员正俸:
1、正从一品:俸银180两 禄米90石
2、正从二品:俸银155两 禄米77石5斗
3、正从三品:俸银130两 禄米65石
4、正从四品:俸银105两 禄米52石5斗
5、正从五品:俸银80两 禄米40石
6、正从六品:俸银60两 禄米30石
7、正从七品:俸银45两 禄米22石5斗
9、正从八品:俸银40两 禄米20石
9、正九品:俸银33两1钱1分4厘 禄米16石5斗5升7合
10、从九品、未入流:俸银31两5钱2分 禄米15石7斗5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县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清朝官员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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