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老板找我谈话,说我如何如何不对,如何如何误解她的意图,然后拐弯抹角地让我留下来,由于这件事公司好几个人都知道了,于是让我写检讨书,并继续留在那儿工作,现在我不知道,我道底该不该写检讨书,该不该离开公司去外面的世界!!
你有权利按照《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具体规定来向公司递交辞职信,但是公司同样有权利与你进行问题沟通,也可以根据证据来处理你在公司存在的错误。如果你认定自己没有过错,就不能接受书写检讨书。如果你想继续留在公司上班,只能向公司再次递交“取消辞职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