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是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读研的,明年就毕业了,下半年开始找工作,生源地是湖北恩施湖北民族学院,大四直接通过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参加考研,顺利进入研究生学习,中间没有参加过工作,签的协议上说是回湖北工作5年,现在有个疑问,湖北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可以违约吗,违约金怎么算?
再则,有个漏洞,协议并没有限制你必须回哪个单位,如果我回湖北了,工作不满意辞职去外省什么的,毕业证会给本人吗,政府是怎么是实现这个限制的?
我看有网友说是原单位保管,但是像这种情况本科直接读研的,没有原单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怎么处理?
谢谢了,最好请熟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人,最最好是湖北的回答,万分感谢
原则上,少数民族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毕业后是要回生源地的,但可以违约。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类别为定向,人事档案和户口由定向单位或教育行政部门保管;党团组织关系需转至培养单位,考核合格转至招生单位。
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也就是说可以去别的地方,但是要交违约金,大概是学费+学费*50%+上学期间的奖学金+奖学金的50%。
扩展资料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是指国家实施的针对少数民族地区的一个人才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简称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是五部委为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以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大举措。
计划从2006年起用五年时间为西部培养一批少数民族高学历专业人才,培养学校为211以上重点大学,生源为西部省市区。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统一考试、适当降分”等特殊政策措施招收新生。毕业生一律按定向培养和就业协议到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硕士服务期限为5年,博士8年。经费享受中央级高校研究生的拨款政策。
学历要求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其他条件可参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招生简章和教育部办公厅201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通知。
招生生源
招生生源范围为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重点招收教育(双语师资)、农牧业、医学、少数民族语言及特色文化艺术、信息技术、经济、能源和公共事业管理等领域从业人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一、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必须回生源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第七条规定,骨干计划学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学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二、2013年之前考入该计划的考生,对于不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生,符合赴区外就业条件的,要求本人须向生源地教育厅提出违约申请,由生源地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受理。
2013年之后考入该计划的考生,要求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对于于不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生,将建立该毕业生的诚信记录档案,并放入毕业生的档案中。
请问你是骨干计划么,那下半年校园招聘找工作可以找省外的吗,学校同意签约吗?毕业了毕业证就发给本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