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小轿车,绿灯直行过路口,在人行道撞到一闯红灯的横穿马路的电瓶车。请问这种情况交警会怎么划分责任

左前方有一小车遮挡了我的视线,没有看到它前面有一个电瓶车,等那电瓶车出现在我视野的时候我刹车但还是撞上去了。电瓶车人现颅内出血在医院治疗,我垫了1万元,病情较稳定。我有证、未酒驾、未超速、未闯红灯。我一般会付多少责任?这种情况处理时需要注意些什么?新手,请大神们回答得越详细越好哈

一般次责。
注意点是:不垫付、不探望、不私了。
别听交警的交什么押金提车之类的话,提车不需要任何费用。
没事去追问下检验鉴定进度,催交警出认定书,责任定多了就去复核。
治疗没终结前不用谈赔偿垫钱,已经垫的拿好证据,人伤厉害点的话基本是法院起诉,到时候和保险公司一起应诉就是了。追问

谢谢你 还想再问下:现在家属不配合开伤情报告(医院说只能家属去开),交警那边不见伤情报告不放车。请问现在有什么办法能尽快把车拿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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