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公司员工,下班途中两电动车相撞,交警认定我为全责。对方己亨受工伤赔付了?

按工伤的这块来赔付,另外她还要我也要承担所有的费用,她这亨受双赔付合理吗?

大多数地方都是合理合法的,工伤和交通事故竞合,就两边都赔
据我所知,只有四川是你赔付不足才需要工伤这块出钱,但你反正是得出钱的
有冲突的地方只有一份,误工费因为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不变,交通事故误工费是按实际收入损失来赔,对方工资待遇不变误工费就会没有或者减少。医疗费你全责你负责,工伤就不用管,工伤如果垫付了医疗费还能向你追偿。精神损失费只有交通事故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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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25
1\你的情况属于双赔偿的问题
在实践中,这个是可以的
2\你可以要求提供原始发票,这样在具体费用上可以研究下
第2个回答  2020-03-25
保险和民事赔偿是两回事吧,他享受的工伤保险赔付是公司给他的福利,这个和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后的民事赔偿不是一个事情,比如上飞机有人买好多份保险,难道只有一份有用嘛,如果是这样就不用买了,因为公司都买了意外伤害保险
第3个回答  2020-03-25
工伤赔偿的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人身损害赔偿的依据是侵权责任法,因此,两者可以同时主张。医药费和没有导致收入减少的误工费可以不双份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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