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唐制,有勋、有阶、有官、有爵。爵以定崇卑,官以分职务,阶以叙劳,勋以叙功。四者
各不相蒙,有官、爵卑而勋、阶高者,亦有勋、阶卑而官、爵高者。宋朝列衔,凡阶高官卑称
“行”,阶卑官高则称“守”,官与阶同则无“行”、“守”字。今制惟以官为定,为是官,
则勋、阶、爵随之,无复叙劳、叙功之意
2、清代,实行的是一种相当简化的散阶制度,自正一品到从九品十八阶。
3、远古尧时期 司空 掌管水利、建筑的官员 、后稷 掌管农业的官员、工师 掌管制銎魑锏墓僭、
虞掌管山泽的官员、典乐掌管教育、音乐的官员。
4、秦郎中令掌管宫殿门户、督道仓吏 管理官仓内粮食的官员、御史大夫 制定保管法律、政令的
司法官员。
5、汉、三国时期太史令 职掌文史、星历的官员、大农丞 管领盐铁事务的官员、中郎将统领皇帝
侍从的官员 、典属国 掌管少数民族各部的事务的官员、大长秋 皇后的近侍,用来宣达皇后的旨
意以及管理宫中事务的官员 。
简单的如下划分。
1、其官司之别,曰省、曰台、曰寺、曰监、曰卫、曰府,各统其属,以分职定位。
2、唐制,有勋、有阶、有官、有爵。爵以定崇卑,官以分职务,阶以叙劳,勋以叙功。四者各不相蒙,有官、爵卑而勋、阶高者,亦有勋、阶卑而官、爵高者。宋朝列衔,凡阶高官卑则称“行”,阶卑官高则称“守”,官与阶同则无“行”、“守”字。今制惟以官为定,为是官,则勋、阶、爵随之,无复叙劳、叙功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