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拿回扣是职务侵占还是公司\企业人员受贿

有人说本该是公司的利润,则是职务侵占,本来不是公司的利润,则是公司企业人员受贿.
这种说法有没有依据?
如果这种说法成立,那么回扣就是公司企业不应当得的利润,但是这就与开法规定相矛盾了,刑法规定:"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显然,这里规定的回扣不归个人所有,而是归公司企业所有,则不构成犯罪,如果这样,则就成了公司企业的利润了.

视公司性质而定。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民营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
受贿受的主体是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
客观方面是接受了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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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5-24
当然了,任何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可已职务之便向人收取任何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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