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乙方没有提前30天通知甲方应当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如题所述

  1.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而是即时通知即时解除,所以不存在违约,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相反,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实际工龄,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2.如果劳动者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但是和单位协商想提前离职的(即未提前30天通知单位,也就是等不满30天就要离职的),只要单位同意,就不存在违约,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劳动者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但是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也没有征得单位同意而提前离职,那么用人单位可以暂时不给予办理离职手续也可以暂时不结算和支付剩余工资也可以暂时不开具离职证明,而可以要求劳动者履行30天交接工作的义务。如果因此而对用人单位造成实际可以被证明的损失的,那么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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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03
如果因员工提前走人,造成工作有实际的损失才能,要求赔偿。
第2个回答  2011-06-03
乙方是劳方?还是甲方是劳方?追问

乙方是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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