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公正路湖北省图书馆自习室,不需要出示借书卡,市民都可以免费进入,还可以免费阅读馆藏书籍,报刊,杂志,不需要出示任何证件。只有把图书外借出馆,需要办理借书卡,交一百元押金,才需要在自助借书机上刷卡借书。
入馆须知
该馆接待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读者。
进入外借处、阅览室须持湖北省图书馆读者借阅证。
持有优待证的老年读者和残疾人读者可优先借阅。
请注意仪表,勿着背心、穿拖鞋入馆。
随身携带的包及其它与借阅无关的物品请寄放存包处。
请勿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勿带易燃、易爆品入馆。
请勿在馆内娱乐和从事交易等与查阅书刊资料无关的活动。
请保持馆区安静,入室请将移动电话、寻呼机置于静音状态。
爱护书刊资料和一切公共财物,损坏须按规定赔偿。
维护馆内卫生,请勿在馆区乱贴乱画及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请自觉遵守湖北省图书馆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扩展资料
借阅制度
办证须知
一、借阅证类型
该馆读者证分中文读者证和中外文读者证两种。
二、发放对象
凡中国公民与外籍人士,愿意遵守该馆各项规章制度,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官证、社保卡、老年证等有效证件原件者,均可申请办理该馆读者证。
三、办证地点与时间
地点:二楼自助办证机、二楼咨询办证处、总服务台。
时间:周一:12:30—17:30,
周二至周日:8:30-17:30,
国家法定节假日:9:00—17:00。
四、办证手续
自助办证:根据自助办证机系统提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交纳押金人民币100元,自助办理中文读者证。一张身份证在自助办证机上仅可办理一次。
人工办证:持本人有效证件,交纳押金100元即可办理。首次办证时免除工本费,再次办证需缴纳工本费5元。
办理中外文读者证:读者若需办理中外文读者证,可先在自助办证机上(交100元押金)办理中文读者证,根据需要,再到该馆二楼咨询办证处或总服务台增加权限,补交100元押金,升级为中外文读者证即可。
每人凭有效证件在自助办证机上和人工办证窗口办证总数不得超过3个。
五、读者证挂失和补办办法
读者证若丢失,请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该馆二楼咨询办证处或总服务台挂失。
如在挂失后找回原读者证,凭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办证处解除挂失,原读者证可继续使用;如补办新证后找回原读者证,不再退还工本费,原证自动作废。
若读者证丢失且未及时办理挂失手续,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读者本人负责。
六、退证手续
还清图书、结清与图书馆有关的费用后,须由本人持读者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二楼总服务台,填写退证申请并办理退还押金手续。
代办相关手续,需另出示代办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在2012年12月3日以前办证的读者,退证时还需携带办证押金条。
新办读者证需使用3个月后方可退证。
七、网上注册及续借
仅中文图书借阅部、少儿书刊部图书,在未超期之前可续借一次,续期为30天。
续借方式:
到馆续借,持读者证到馆内自助借还书机上办理续借。
网上续借,登录该馆网站主页,按网站相关提示操作。
八、注意事项
读者证仅限本人使用,请勿转借,持证人应对其读者证及所借文献负责。
读者须持新馆读者证方可在馆内借阅。旧馆读者换证,须归还所借书刊,凭旧证、原押金收据、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二楼咨询办证处或总服务台办理更换新馆读者证的相关手续(旧馆少儿证须先退证,再根据需要办理新证)。
该馆一、二、三楼实行开架阅览,读者在馆阅览不外借,无需办证。
请妥善保管读者证,保持卡片清洁,勿折勿污,避免接近带磁性的物质或接触尖硬物质,避免至于高温、潮湿环境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湖北省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