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和保险公司打理赔诉讼,请问:向法院提供的发票单据一定要原件吗?如果给了法院原件以后保险要原件怎么办?

如题所述

开庭后由被告质证后,为避免你再用原件进行重复使用,法官肯定收你的发票原件归案的。法院判决后,保险公司又不上诉的,你就凭判决书向保险公司要钱,这时保险公司会主动赔钱的,因为它怕你在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所以,别理会发票了,诉讼材料有一份是经法院交给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手上哪份复印件要不要法院盖章是保险公司的事。但,如某些要求胜诉机会不大且无太大的异议,最好不用诉讼,即使判多一点都不够给律师费,直接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好处是快捷。以上解答希望有助于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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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14
任何原件千万不能离开当事人手中,不管是哪里和你要证明你都给复印件,今后法院开庭若进行验证时你再拿出原件,即使有的地方要原件也要你本人亲自到场看好后再收好,你本人一定要将原件收好,因为这是证据,要保护好的。
第2个回答  2011-06-19
法院是要求一定要原件的。以后保险有需要可以使用复印件请法院盖章证明原件在法院处留存。
第3个回答  2011-06-14
不会,有了法院判决,法院会给保险公司一份加盖法院公章的单据复印件,可以进行保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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