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房子时没过户但我们签有买卖合同这样行吗

我买房子时户主说不用过户,过户麻烦还要几千块钱,所以我们就签了买卖合同,我们这样受法律保护吗

不可以的,尽量过户,只有房产过户,才能从法律角度,房产交易成功。没有房屋过户,不能更好的保护自身权益。
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
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五、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六、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19
原房主以他媳妇不知道卖房为由不给我过户我该怎么办
我在2007年初通过“沧州某房产中介公司”专业的房产中介机关推荐,购买了沧州市解放中路附近的一个40余平米的小居室。当时经过“沧州某房产中介公司”经手,我把购房款全部交付了原房主。原房主夫妻二人当时都在场。同时原房主给我提供了“该房屋房产证”、“购房合同”、“原房主写的收款收据”、“原房主的结婚证复印件”、“原房主的户口簿复印件”、“原房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因为当时房证不够五年,房证属于新证。为了节省部分契税,在中介公司的推荐下,我和原房主约定等2007年9月房证够了五年再办理过户。但等到2007年9月后,我多次联系原房主和中介公司办理过户手续,但原房主一直推脱有事。我也感觉反正房子我一直在住着,早办晚办一样,就这样一直拖到了2008年9月。我在2008年9月再联系原房主,原房主称“卖这套房他媳妇不知道,办理过户他媳妇不能去”。我又找到沧州市房管局咨询,房管局答复“夫妻存续期间的住房出售必须原房主夫妻两人同时到场签字才能办理过户,不论房证上写的谁的姓名。”
这样一直持续到今天,不能过户,我天天催促中介和原房主,就是不给配合过户?
不给我过户我该怎么办?、?
我是一个打不起官司,又请不起黑社会的人呀。
请善意的沧州人帮我出出主意吧!!!!!!!!

参考资料:更多请查看法邦网法律咨询 http://consult.fabao36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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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0-12-28
不受,产权仍然是户主的。你们享受的不到该房屋因拆迁或者其他相关权利,目前只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建议立即办理过户手续
第3个回答  2010-12-28
不行,房屋属于不动产,需要经过法定登记,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如不登记,房屋的所有权仍属于原户主。
第4个回答  2010-12-28
不行,听我的赶紧办理过户吧,最终都是要以两证为准的,到了法院你也不受支持。

举个我身边的例子,01年的时候我邻居的房子(私房)以10万元卖掉了,当时农村人不懂法律,只是签了协议,没有过户。今年拆迁政府核价96万。我那邻居就去法院告了,最后法院是这样判的:我邻居返还10万元本钱和9年利息,经济补偿1万元.......

所以,别怕麻烦,抓紧去办,先和户主好好商量,一般都会配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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