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交通事故已经快一个月了,但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还没给我,说要在以后调节的时候才写

我出交通事故已经快一个月了,但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还没给我,说要在以后调节的时候才写,但是我和肇事者是有分歧的,想先把事故认定书拿到手,请问法律规定交警部门是不是一定要按规定的时间给我们啊?

第1个回答  2010-12-28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所以你先问问是否存在需要检验、鉴定的情况,如果没有那警察的处理存在问题,而且调解不是必须的,得双方都同意才可以,也是建立在事故认定书责任划分的基础之上的,如果警察坚持这样,建议你找他们领导。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2-28
首先必须要交警调解后才能出具事故认定书,也就是说不管交警调解的成功还是失败都要在这个过程之后你才能拿到认定书的。如果调解失败了你才能向法院提出诉讼的。
第3个回答  2010-12-28
事故认定书应在事故后十日内做出,应先有认定书后调解。
第4个回答  2010-12-28
交警违规了,事故发生后10日内就应出具事故认定书。将来调解在出具事故调解书。
可以找交警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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