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上班6个月了,转正已经5个月,既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帮我做医保社保,工资发的是现金

哪一天才能老板招了新人后,给我算清工资开除我,我是不是能要求赔偿?

你所谓的转正只是单位口头上对你的承诺 没有任何法律约束 如果员工正式转正之后单位是要和你签定相关的劳动合同 合同上会注明你的险 金 等一些你该享受的待遇 合同上也会同时注明单位对你的条件 工资是现金还是打卡这倒无关紧要 如果有天老板要开除你 你得不到任何赔偿 因为你现在就是公司的临时工 作为临时工 你没有任何依据要求索赔 你要知道单位要和你签劳动合同给你交险 金 单位一个月要给你多拿出几百块钱呢 呵呵 兄弟还是跟老板谈谈吧 如果老板认为你是正式工但是拒绝签合同你可以到 相关劳动部门反映情况 甚至起诉 你都有理 但是你一直都是临时工开除你那天你没有任何理由要求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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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12
根据新劳动法规定应该支付你5个月的双倍工资
你可以保存考勤记录、或者有领导签字的和你签字的单据之类的作为劳动证明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2个回答  2011-01-19
需要你留存证据证明你与该公司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最好能有证据证明是什么时候到单位工作的。你可以获得的赔偿包括:1、未签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2、用人单位补缴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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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1-01-12
只要你能有你是在单位工作的证据应该都可以有赔偿,单位不给你上保险,不和你签合同,这就是不合规矩的。
合同是你能证明在单位工作最直接的证据,现在没有合同,单位又是发现金,所以你很难取证。
如果有工资条、或是在这儿工作的其他证据,也许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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