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同等责任无证驾驶至人死亡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

如题所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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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12
无证驾驶机动车本来就是违法行为,至人死亡一定要付民事附带刑事的追问

可当时没控告刑事,当事人出事后消失至今

第2个回答  2019-05-12
可以,无证驾驶是全责追问

当时家里也没什么人去告驾使员,驾驶员转款后消失至今,过十多年了,可以控告刑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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