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交通事故赔偿是怎样赔啊?

我哥是公司里面的司机,先说下他的情况吧,家事四川内江的(农村),上班地点在浙江台州,未婚,年龄24岁,在浙江上班地点有暂住证(满一年)。于2010年12月25号送货回来途中,在高速路上追尾了,我哥的主要责任,导致他的左腿膝盖骨及以下截肢了。
一、 能评到几级呢?(请说准确点,不要参照标准)
二 、我想问下在交通事故赔偿啊项目以内能得到哪些赔偿?我和我妈在医院看护的,(麻烦把赔偿项目一一列出),以及按照浙江台州的赔偿标准能得到多少赔偿呢?
三、【公司没有买社会保险的】在工伤赔偿中能有哪些赔偿项目?(麻烦一一列出),以及按照浙江台州的赔偿标准能得到多少赔偿呢?
请懂的人解答下谢谢!!!!!!!!!!!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年颁布了《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本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Ⅰ级(100%)到第Ⅹ级(10%),每级相差10%.其中Ⅰ级伤残包括: 4.1.7肢体损伤致:
a)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b)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c)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d)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二肢完全丧失功能,第三肢丧失功能50%以上;
e)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二肢完全丧失功能;
f)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您所说的符合上述肢体损伤第d)项。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参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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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22
1、能评到几级得法医说了算!
2、根据刚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如果你哥是上下班时间,将不算工伤,赔偿也就是很少。如果是送货在工作时间内,那就根据伤残等级等综合因素赔偿。赔偿现在国家有统一的规定。
3、公司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所引起的医疗费用由公司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第2个回答  2011-01-23
一、五级伤残。
二、医疗费、残疾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等
三同样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1-23
两种赔偿可以同时获得的,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没有冲突的。属于几级伤残需要由专业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以伤残等级鉴定的结果为准,只有鉴定的结果才可以作为赔偿的依据。
第4个回答  2011-01-22
具体的级别您需要进行工伤鉴定才能确定。医药费 人工费 误工费 营养费 交通费 伤残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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